现将《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5〕10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党政机关部门、学院或班级,也可以是学生社团、服务团队、活动小组等;
1.推荐名额。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
2.材料申报。填写《河南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详见附件通知)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封面请注明单位、联系人、移动电话、办公电话),经审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有关文字、图片和视频光盘等资料,于12月23日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研究科(开元校区致远楼316室),同时将电子版请发送至LLYJK@h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