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及《河南科技大学财务报账管理办法》的要求,财务处将加大清欠力度,分阶段清理各项欠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清理2011-2012年欠款,凡在2011-2012年借款未结清的教职工,请务必于2014年4月25日之前到财务处报账或还款,逾期未能结清欠款且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职工,将从5月份工资中开始部分扣除,直至还清欠款。
二、 第二阶段清理2009-2010年欠款,凡在2009-2010年借款未结清的教职工,请务必于2014年6月25日之前到财务处报账或还款,逾期未能结清欠款且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职工,将从7月份工资中开始部分扣除,直至还清欠款。
三、 第三阶段清理2009年1月1日前欠款,凡在2009年1月1日前借款未结清的教职工,请务必于2014年10月25日之前到财务处报账或还款,逾期未能结清欠款且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职工,将从11月份工资中开始部分扣除,直至还清欠款。
四、第四阶段清理2013-2014年欠款。凡在2013-2014年借款未结清的教职工,请务必于2014年12月20日之前到财务处报账或还款,逾期未能结清欠款且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职工,将从2015年1月份工资中开始部分扣除,直至还清欠款。
请各单位领导及有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清理欠款工作,切实督促欠款人员及时报账或还清欠款。
2011-2012年教职工欠款名单的清单将于近期送达所在单位,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