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对省属高校财务决算安排的通知,省财政支付系统将于12月25日起停止办理支付业务申请。为保证学校年终结账及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7年12月25日起,进行年末结账与下年初建账业务,停止网上预约系统,并停止办理收单和报账事宜。2017年元月8日恢复正常,在此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请近期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教职工,注意公务卡还款时间,若还款时间在上述停止报账区间,为避免逾期,本人可先行垫付还款。恢复报账后,报销款仍将转入公务卡账户,待确认公务卡无欠款后,可将“溢存款”部分取出(无手续费)。
2017年开出的发票尽量在12月25日前报销,最晚不能超过3月31日。
3、为保证年终财政资金的及时支付,列入校内年度预算,已签订合同或已进入政府采购环节的项目,请尽快办理支付手续。
4、对项目既未支出又未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的专项经费,年底将全部收回。如果用款单位2018年还需此项经费,请重新履行专项经费申请手续,申请报告内容除写明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外,还要重点说明2017年未完成的理由及2018年度完成的时限。
5、请有借款的教职工及时办理冲账或还款业务。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超过六个月的借款,将于2018年元月开始从工资中扣除。
财务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