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过一个廉洁、祥和的“双节”,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 严格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3.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6.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8.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各级领导班子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将对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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