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和《河南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4级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河科大招【2014】6号)的要求,为全面做好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我校2014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教学厅函【2014】28号文件规定: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对艺术、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发现问题的不予学籍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2. 教育部要求,在9月30前要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因此,各学院要抓紧时间并按照河科大招【2014】6号文件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于9月25日18时前,将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总结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点:博园北高招咨询处),各学院工作总结实行“零报告”。
3.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组织有关部门于9月26日至29日,对全校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间,严禁学生请假外出。
4. 按河科大招【2014】6号文件要求,对在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中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工作认真的学院,学校将给予奖励(每查出1名假冒学生,学校奖励1000元);对在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中,组织不力、重视不够、工作不认真,致使有明显假冒舞弊行为的新生仍留在学校学习的或因学生请假外出逃避复查而发现问题的,学校将追究新生辅导员及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