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年,也是我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换届之年。在换届纪律问题上,党中央态度十分明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专门提出了 “九个严禁”要求。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换届工作纪律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校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自觉做到以下“五个不准”:
1.不准为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拉关系、走门子,找领导汇报思想,向领导递送简历资料,跑官要官及进行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活动。
2.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工作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助选。
3.不准搞团团伙伙,相互说情打招呼,帮助他人拉票,以各种方式扰乱换届秩序。
4.不准跑风漏气,私自泄露、扩散涉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保密事项。
5.不准乱议论、乱猜测、传播小道消息甚至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网络等方式,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或诬陷、诋毁、中伤他人,影响换届工作,诋毁学校声誉和形象。
二、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维护换届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切实做到以下“三个严禁”:
1.严禁突击花钱。各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除正常开支外,严禁突击批钱、突击花钱和私自处理公共财产。
2.严禁迎来送往。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得迎来送往和举办任何违反规定的交接仪式,不得用公款宴请、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提拔、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赠送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严禁提拔、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参加用公款进行的各种名义的消费娱乐活动。
3.严禁擅离职守。在换届期间,要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工作岗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禁止擅离职守、脱岗空位、影响工作,禁止借机、借故外出活动或变相旅游,禁止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消极怠工、贻误工作。
三、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大局、讲品行、讲觉悟,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决不能做法律和党政纪律所不允许的任何非组织活动。
四、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党委组织部0379-64235638,邮箱 lhz@h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