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2015年度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目的
通过开展2014年度、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了解掌握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发现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督促项目单位积极整改,达到财政科技资金规范使用目的。
二、检查验收组织方式
项目检查工作由市科技局项目业务主管科室负责;项目验收工作由项目业务主管科室负责组织,计划科参加。市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市财政局全程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三、检查验收流程
科技局将成立项目检查专家组(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听取项目负责人项目情况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技术专家依据项目任务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质询,视情况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检查组向项目单位反馈检查意见;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在《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检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备案留存。
四、项目检查验收材料要求
(一)项目中期检查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准备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主要准备以下材料:
1、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汇总PPT(10分钟以内);
2、《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
3、《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4、项目账目材料(账目和原始凭证);
5、项目实施取得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准备项目验收相关材料,主要准备以下材料:
1、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汇总PPT(10分钟以内);
2、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3、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4、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项审计报告或洛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财务报告;
5、与洛阳市科技局签订的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6、项目完成后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使用报告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10日前按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暂不装订),具体检查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江辉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