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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和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单位:科技处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1:54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拟对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进行验收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一)验收范围:2015、2016年度立项实施未完成验收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以及2014年度立项已申请延期验收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二)中期评估范围:2017年度立项实施的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

二、时间安排

省科技攻关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验收和评估原则上采取委托验收的形式进行, 验收和中期评估拟于2018年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提交

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结项材料并于12月20日前提交,待省科技厅农村处复核通过后,方可组织验收会。

验收会召开前项目承担单位应准备以下材料:

1.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2.项目参加人员与申请时发生变动的,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可到科技处复印)等复印件;

4.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复印件(2016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提供),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撰写提交科技报告,领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作为项目结题报告附件。具体流程可在系统首页“文件下载”查看或拨打电话咨询,电话:0371-65954220 65967098;

5.能够证明项目实施完成的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研究(咨询)报告、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证明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装置等其它证明材料等,以及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

6.项目经费使用记账凭证等财务票据应附大额票据(5000元以上)且所附票据金额应大于总经费的70%。

(二)组织验收

验收一般采用会议验收的形式,会议流程如下:

1.成立专家组。由技术、管理和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1名财务专家,设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应从一线工作的同行专家中聘请;

2.项目主持人汇报,原则上使用多媒体(PPT)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取得成绩及经验、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

3.专家组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项目组答辩;

4.专家组合议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四、材料要求

经验收和中期评估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材料修改完善,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加装专家意见(须有原件),项目验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五、其它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材料,配合做好验收和中期评估。

(二)项目如不能按期验收,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三)中期评估可参照验收程序进行。

(四)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应同时报送本单位科技攻关项目年度总结一份。年度总结应包括本年度验收项目的概况、绩效情况(经费投入和产出)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填写项目绩效情况表。

联系人:刘江辉 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