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总体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4号)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5号)等有关规定精神,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从有利于国家人才选拔、有利于学生发展、有利于育人方式改革出发,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认真按要求做好2019年各专业选考科目编报工作。
截止时间:请各学院在12月12日(星期二)18:00前将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9年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汇总表》(见附件)交至开元校区图书馆306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zhsb@haust.edu.cn.
联系电话:64270929
招生就业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