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提高物资设备采购效益,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履行物资设备采购规定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律法规和《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2.必须认真履行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办公OA“校招标采购管理”),并按照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不允许出现“先买后批或边买边批”等未经批准的采购行为。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出现违反规定程序的采购行为,将追究单位(部门)领导和采购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监察处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