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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2日 15:34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简称“地方合作项目”)已经启动。2015年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00名优秀教师、科研和管理人员出国研修,其中包括“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6人,“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0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10人;拟申请相关项目的人员请见附件中的选拔条件和要求,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2015年西部及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询相关信息。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师资培养规划,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做好申请材料的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如无正式邀请函,需提供有接收意向的函件。申请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无需提供邀请函。外语水平需达到《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的被录取人员,须参加由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提供的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2015年的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6日—4月20日,拟申请此项目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各学院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写明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师资科,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

请注意2015年新的变化,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另:1、为做好此项工作,人事处和外事处将联合举办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说明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单位申报人数需大于或等于最低限额数(见附件2)

联系人及电话:人事处 张老师 64231760

外事处 闫老师 64231879

师资科邮箱: szkk@haust.edu.cn

人事处 外事处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