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校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据《河南科技大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理工农医类)》(河科大科[2014]19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校级科技创新平台(理工农医类)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应符合学校的学科发展规划与布局,具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校级科技创新平台由挂靠单位提出,向科技处提交《河南科技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请书》;科技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原则上每年批准校级科技创新平台8个,每个资助建设费10万元,以及连续3年、每年2万元的运行费。
获批准的校级科技创新平台须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任务书》,建设期为3年。任务书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不得随意变更。
1. 校级科技创新平台主要人员(前5名)原则上不得与各类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培育项目主要人员重复。
2. 每个单位限报1项,如无符合条件者可暂不申报。
3.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河南科技大学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请书》, 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4.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的平台进行认真评审,并在申请书上填写详实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表一式1份与申请书纸质材料同时上报科技处,电子版发至pingtai@haust.edu.cn。
5. 相关材料需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报送时间:5月11日下午6点前,逾期不再受理。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学智 联系电话:64231386
科技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