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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设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3日 18:50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零星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对《河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的办公设备实施批量政府集中采购。

一、实施批量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范围

1、实施批量政府集中采购的办公设备主要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含平板电脑)、打印机、空调、家具用具等。

2、用于科研等工作的专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也纳入批量政府集中采购范围。

二、采购计划的编报

请各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完成采购计划的申报和审批流程。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将在单月份10汇总已经各部门审批的采购计划,进行集中采购。

三、批量政府集中采购流程

按照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流程进行。

四、具体要求

1、申请采购前,申购单位须组织内部人员对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配置参数、生产厂家以及供应情况等信息进行充分地调查摸底。原则上不建议网上询价。

2、申购单位是采购需求和预算编制的主体部门,各申购单位应对编制的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清单负责,采购计划要依据实际需求和费用预算进行编制,不得虚做冒估超预算。

3、申购单位编制的项目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必须合理合法,符合招标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项目采购需求清单中,主要设备功能用途、性能指标、参数要求等表述务必完整、准确,不得指定品牌、型号和供应商,不得以某一品牌特有技术指标作为采购要求。

4、选择设备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工作中实用的原则。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