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通知,省教育厅将开展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研究状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2013年我省申报并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批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2005—2013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一)我校所有在检查范围内的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负责人,需本人填写自检表(见附件1)。由学院统一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稿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开元校区图书馆105房间),电子稿发至gjs@haust.edn.cn。
(二)本次检查务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报,检查结果将作为省教科规划办今后向全规办推荐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立项、资助、评奖,以及省教育科学实验与推广应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按照文件规定,教育部规划课题结项检查,依据全规办有关规定执行;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超期三年以上未结项且未进行研究的,将通报撤销立项课题。凡撤销立项课题的主持人,在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成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