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资格比选项目比选文件已发布,现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请各参选人遵照执行。
一、澄清和修改内容:
1、原“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参选人的资格要求”中“2.3如参选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比选”修改为“2.3如参选人被政府管理部门通报并禁止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比选”。
2、原“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开选当日须提供的原件”中,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比选的,需提供分公司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同时提供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3、原“第三章”评审办法中“参选商实力”“硬件设施”评分项,包1以参选人郑州市区范围内的硬件设施为准,包2以参选人洛阳市区范围内的硬件设施为准。
4、原“第三章”评审办法中“参选文件不符合第二章6.6.2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上述任一条件,不予通过初步评审”修改为“参选文件出现第二章6.6.2款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初步评审”。
5、比选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次比选联系事项:
比选人:河南科技大学
联系人:韦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9-65627913
本次公告在《河南科技大学网》上发布。
河南科技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