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我校物资设备采购已全面纳入省政府招标采购管理。由于政府采购政策性强、环节较多,需要一定的采购周期。另外,财政预算和国库支付的时效性很强,延期可能导致资金配额被取消。为了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财政预算资金的有效利用,必须对我校的物资设备采购实行计划管理。为此,请各有关单位对年度例行的或其他可预见性的采购项目,按采购周期所需时间节点提前准备并提交有关采购资料。
1. 研究生处:学科提升工程、特色学科建设、学科转型升级等相关物资设备采购;
3.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可预见性教学、科研物资设备采购;
6. 招生就业处:招生宣传资料印刷、录取通知书印刷、邮寄类;
8. 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家俱类;教室桌椅类;后勤服务类;
9. 网络信息中心:光纤租用类;网络改造类;校园一卡通类;
10.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维修类;新增多媒体设备类;
项目论证→项目立项→提交“物资设备采购申请”(联系电话:65627913) →校内相关部门审批→报省财政厅审批(7个工作日)→草拟、审核招标文件(5-10个工作日)→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20天)→招标结果公示(7天)→商务谈判、会审合同(5-8天)→签订合同→合同提交备案→到货安装调试→验收付款。
凡有采购任务的单位,请认真填写附件中的采购计划表一式三份,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送交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各一份,采购项目单位自留一份。然后,提前60天在校园网上提交各项目的采购申请,并对照上面的时间节点,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孙建瑞,电话:65627913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万永凯,电话:6423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