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14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填报内容
课题组需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各项目管理单位需在综合检查的基础上,撰写年度检查报告。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5年11月10日之前将中期检查表和年度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社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jh@haust.edu.cn邮箱。
联系人:高晓燕
联系电话:65627592
社科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