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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单位推荐空岗副处级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6日 16:28 / 人气指数:

根据学校处级干部换届工作的总体安排,本着交叉展开、压茬推进、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原则,现就副处级空岗候选人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上报学院副院长(专技岗)候选人。全校符合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正科级干部,按照自愿的原则,由本人到相应学院党委报名。学院党委根据报名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向党委组织部推荐上报候选人。空缺1个副院长岗位的,一般按照1:3推荐人选;空缺2个及以上副院长岗位的,一般按照1:2推荐人选。达不到推荐比例要求的,或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2、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推荐管理岗副处级干部初步候选人。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首先组织群众推荐,在此基础上,召开处务会议,按照本单位上届处级副职岗位职数1:1的比例,研究提出本单位初步候选人(无处级副职岗位的部门可推荐1名)。

3、学院及其他二级党组织推荐管理岗副处级干部候选人。学院及其他二级党组织在进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管理岗候选人,推荐名额按照本单位原有副处级岗位职数的1/2掌握。

第一附属医院的空岗副处级干部人选在医院内部产生。

4、时间要求。请各基层单位请于2016年4月27日(周三)下午6:00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排序,并附关于推荐工作的简要报告报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