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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4日 18:27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安排,近期将进行处级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总结工作,各处级单位要在认真回顾工作的基础上撰写总结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领导班子人员组成情况,党员分布情况,外出学习或请假情况。

2.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组织动员、安排个别谈话情况;上级规定必读书目研读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情况;参加集中学习及学习总结交流情况;创新学习形式及“十个一”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提高情况。

3.征求意见、“梳辫子”情况:坚持开门搞活动,畅通民意渠道,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情况;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情况;对征求到的意见“梳辫子”、建台账情况。

4.立行立改情况:本单位(部门)“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查摆情况;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情况;转变工作作风专项方案落实情况(机关部门);初步建章立制情况。

二、几点说明

1.总结报告要经过班子集体讨论,于5月19日下午下班前交督导组。

2.总结报告是群众评价处级单位工作的依据之一,活动办将安排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