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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11:54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委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豫高办[2018]16号)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师生中有较大影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基层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基层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学校党务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学校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旗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二、推荐范围和重点

学校党委所属的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全体正式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党员和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从严掌握。

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名额分配及评选程序

1.优秀共产党员(198名)。优秀共产党员应为党员组织关系(不含临时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其中教工党员163名,学生党员35名。

各基层党委按照学校统一分配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见附件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党员、干部、师生群众公认的评选原则,确定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排序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2.优秀党务工作者(6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为现担任校内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和在校党委部门、纪委部门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

由学校统一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基层党委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推选,并在征求广大党员及所属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排序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3.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包括先进基层党委8个和先进基层党支部42个。

各基层党委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行申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先进基层党委按照评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评审成绩由初评成绩和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评成绩占40%权重,基层党建考核成绩情况占60%权重。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基层党委按照学校统一分配的先进党支部推荐名额,根据评选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经各党支部申报,各基层党委组织评选等民主程序,进行公示后,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查。

4.党委组织部审查汇总后,上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5.报送评选材料

优秀共产党员申报材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教工党员用表见附件2;学生党员用表见附件3)。

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材料: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

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推荐审批表(见附件5);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

各基层党委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汇总表(见附件6、附件7)。

6.报送时间:6月22日前,各基层党委将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以上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博园一楼A118室);电话:64231437;发送电子稿至组织部邮箱:zzb@haust.edu.cn

注:学校分配给各单位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支部”的指标包含已推荐为2018年省委高校工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名额,只在汇总名单显示,相关评选材料不再报送。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