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中秋节放假:9月26日至27日放假,共2天。9月28日(星期一)上班。
其中,9月26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27日(星期日、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
2、国庆节放假: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四)全校正常上班。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 10月3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0月5日(星期一)与9月27日(星期日) 公休日调换,10月6日(星期二)与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调换,10月7日(星期三)与10月10日(星期六) 公休日调换。
教学调课以教务处通知为准,新生军训按学校军训安排进行。
从10月8日起,行政作息时间按学校第二套作息时间执行:
1.放假前,有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假期的安全防范和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4277110。
2.各单位要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的值班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有情况,请立即和学校值班人员进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