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文件《河南科技大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2014-2016年)(河科大政〔2014〕7号)要求,现将启动2015年度行政工作考核。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如下:
2015年行政工作考核对象包括:学院、机关行政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
1.12月17日至22日,单位撰写年度行政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3.12月24日至27日,各单位自评报告在发展规划处网站进行公示。
4.12月28日至31日,相关部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人事处)组织对教学学院的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行政工作年度考核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做好2015年度行政考核工作,撰写好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自评报告。
1.自评报告要求实事求是,按照行政工作任期目标任务书(2014-2016年)的年度目标,明确2015年各项工作(业务目标、内部管理目标等)的进展及完成情况。
2.教学学院、目标直接相关职能部门、部分直附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军工研究院)撰写自评报告时要写清楚突破性目标和关键性目标的年度完成情况。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如有问题反映,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联系电话:6423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