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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工作考核及日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6日 17:24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文件《河南科技大学行政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2014-2016年)(河科大政〔2014〕7号)要求,现将启动2015年度行政工作考核。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5年行政工作考核对象包括:学院、机关行政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

二、时间安排

1.12月17日至22日,单位撰写年度行政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

2.12月22日下午6:00前,上交各单位2015年度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fzghc@haust.edu.cn。

3.12月24日至27日,各单位自评报告在发展规划处网站进行公示。

4.12月28日至31日,相关部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人事处)组织对教学学院的考核并上报考核结果。

5.2016年1月6日至9日,学校审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要求

行政工作年度考核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做好2015年度行政考核工作,撰写好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自评报告。

1.自评报告要求实事求是,按照行政工作任期目标任务书(2014-2016年)的年度目标,明确2015年各项工作(业务目标、内部管理目标等)的进展及完成情况。

2.教学学院、目标直接相关职能部门、部分直附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军工研究院)撰写自评报告时要写清楚突破性目标和关键性目标的年度完成情况。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如有问题反映,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联系电话:64231742。

发展规划处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