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河南省委宣传部、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下发的通知,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全面解读征兵政策规定,丰富宣传手段,增强宣传实效,营造“依法服役、踊跃参军”的浓厚氛围,决定从4月份开始,面向全省组织开展征兵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学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参赛作品形式不拘一格,包括视频(电视片或动漫)、音频(歌曲)、图片(组图或宣传画)、文学作品(诗歌、散文、日记等)等。视频统一为AVI高清格式,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歌曲统一为MP3格式,长度控制在3分钟以内。图片或宣传画统一为JPG格式,每组投稿不超过6幅,上传原始照片,不得压缩。文字不超过3500字(日记需配2—3幅自己参加与日记内容相关的照片,JPG格式)。
2.紧紧围绕征兵宣传这一主题,突出中国梦强军梦、爱军尚武、精忠报国、国防和兵役法规等内容,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彰显全省人民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积极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优良传统,彰显中原儿女热爱祖国、勇于担当、乐于奉献、英勇刚毅的过硬品质,彰显河南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矢志爱军精武的报国情怀,彰显“河南兵”在部队刻苦训练、砥砺成才的英勇风范。
3.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不得涉及政治敏感问题,不得泄露军事秘密,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版权,违法责任自负。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学生踊跃参与,每个学院至少选送1件作品。
2.参赛作品要信息准确、语言规范、真实客观,紧跟时代发展新形势,紧贴当代青年新思想,紧扣征兵工作新要求。
3.此次征集评选活动,河南省设立一等奖4名、二等10名、三等奖16名。通过“河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原国防微信平台”予以发布,以阅读量、转发量和点赞量评奖,省委宣传部、省军区司令部、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为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获奖作品在河南卫视、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商报、东方今报、河南工人日报、河南法制报等省级新闻媒体上刊播发,特别优秀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征兵宣传作品评选。学校对获奖作品将给予同等价值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