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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3年07月24日 10:52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专业建设是我校教学基本建设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6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64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年新专业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新专业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规范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增设专业。

2.新专业申报要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现有专业为依托,逐步拓展学科专业领域,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学科布局和专业结构。

3.新专业申报重点考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

二、基本条件

申报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

2.新增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及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3.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相关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三、申报程序

1.调研论证。新专业申报前各学院要对人才需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对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作出充分论证,形成论证报告。

2.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新专业必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质材料五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挡):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见附件);

(2)关于申请新增本科专业的论证报告;

(3)新增专业培养方案;

(4)新专业申报PPT(不超过10分钟,介绍学院专业建设规划,以及新专业申报情况)。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新增专业进行初评后,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增设的新专业。

5.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审批或备案。

四、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1.为做好2014年新增专业申报的准备工作,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进行调查论证并积极准备有关材料。

2.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务必于7月28日(由于工作安排,收集材料时间集中定于7月28日下午15:00~18:00)把新专业申报的书面材料、汇报PPT及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研科(开元校区致远楼412)。7月30日学校组织新专业申报答辩会议。

3.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可在教育部网站查阅(高等教育司-专业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联系人:田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64231478

教务处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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