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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河南科技大学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培育项目(理工农医类)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0日 17:28 / 人气指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凝聚学校科研力量,推动科技创新平台整体实力迅速提升,学校决定实施河南科技大学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计划。依据《河南科技大学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理工农医类)》(河科大科[2014]18号)相关要求,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培育类别

河南科技大学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培育计划资助类别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两种。

1. 国家级平台培育主要以争取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为目标。学校每年确定国家级平台培育对象1~2个,每个资助经费100万元。.

2. 省部级平台培育主要以争取成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子平台、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省工程实验室等为目标。学校每年确定省部级平台培育对象10个,每个资助经费10~50万元。

二、申报与立项条件

1. 国家级平台培育对象遴选条件

⑴国家级平台培育对象应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省级重点学科及以上),能围绕国际科学发展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同行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能够聚集和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的优秀学术团队;科研装备先进,基础条件良好,在省内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⑵国家级平台培育对象原则上从已认定的省部级平台中产生。

2. 省部级平台培育对象申报条件

⑴省部级平台培育对象应有一定学科基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能围绕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在本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学术带头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一支水平较高的研究队伍;具备相对集中、能满足科研需要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装备等基础设施条件。

⑵省部级平台培育对象原则上从已认定的市厅级或校级平台中产生。

3. 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期为2年,获资助的培育对象需签署书面建设任务书。获资助的省部级平台培育对象若不能在2年内成为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则该平台后续3年原则上不能被推荐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者需认真填写相应类别的国家级或省部级平台培育项目申请书, 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双钉装订成册。

2.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的平台进行认真评审,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并在申请书上填写详实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表一式1份与申请书纸质材料同时上报科技处,电子版发至pingtai@haust.edu.cn。

3. 相关材料需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4. 截止时间:5月11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学智 联系电话:64231386

科技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