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网 - 通知公告

关于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8日 11:18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河科大发〔2014〕14号)要求,二级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现就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党支部将其作为组织生活一项内容进行安排部署,6月19日至6月25日进行。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党员义务和权利,结合党员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重点评议党员在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1. 理想信念和组织纪律方面。一是是否具有坚定的党性观念和政治立场,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有无正确的认识和态度;二是能否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在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三是是否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和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有无非组织言行。

2. 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方面。一是是否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积极端正工作作风、教风和学风,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二是是否把学校事业发展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在工作中不计个人得失,求真务实,团结民主,淡泊“名利”;三是是否廉洁自律,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维护党员形象,拒腐防变。

3. 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方面。一是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二是能否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本职岗位上作出应有贡献,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带动群众,得到党员群众普遍认可。

支部在进行评议时应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结合党员自身实际有所侧重: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进行评议;普通教职工党员要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议;学生党员要重点围绕参加组织生活,提高学习成效,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

三、评议程序及要求

1.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活动办的部署要求,组织做好所属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都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充分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2. 支部内党员互评。党支部发放《河南科技大学党员民主评议互评表》(详见附件),支部党员认真填写该表,支委会做好汇总工作。

3. 支委会研究确定等次,形成组织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将互评结果报二级党组织存档。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2. 毕业生党员不再进行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投票,不作为被评议对象。

河南科技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