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为帮助毕业研究生就业向用人单位出具的一份正式推荐函,是用人单位考察、了解研究生情况的主要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现将填写就业推荐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2017届毕业研究生(含2017年1月、6月毕业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填报时间
2016年9月29日—10月9日
三、填写规范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毕业生按以下规定格式填写《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见附件):
1、培养方式一栏:填写普通全日制;
2、学制一栏: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
3、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一栏: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老师进行填写(担任学生干部须在一年以上;奖励及荣誉须为院级(含)以上,级别由高到低,重复的可计次数);
4、计算机水平、外语水平一栏的填写:填写等级的,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老师负责审核其相应证书原件;
5、发表文章及主要研究成果一栏:发表文章的填写,要以见刊为准;研究成果的填写,要有相关证书原件;
6、主要奖励情况一栏:要求按照时间顺序填写研究生入学以后获得的各类奖励或荣誉,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老师负责审核。
四、有关说明
1、每位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原件。建议毕业生在应聘单位时,前期使用《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最终确定就业单位时,再将此表原件交至签约单位。
2、如毕业研究生填错需调换新的就业推荐表,由学院负责把错表收回、调换新表。
五、提交时间
毕业研究生将表格填写完整后,打印一式一份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0月10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填好的就业推荐表统一交至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致远楼201)进行审核盖章。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