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我校2014年涉台交流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赴台交流项目。主要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及研讨、教师学术研修等。交换生项目由外事处统一申报,学院无需申报。
2、在我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涉台交流活动。主要包括学院或部门拟主办或承办的两岸学术研讨会议、来豫青少年夏(冬)令营及研习营活动等。
二、申报要求
1、主题突出,内容明确。各申报单位应充分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和优势,以加强豫台教育、科研交流与合作为重点进行申报;
2、严格计划管理。原则上不受理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交流活动项目;特殊情况需提前3个月向省教育厅、省台办申报;
3、人员身份要与交流主题相符,同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团赴台;
4、在豫活动突出特色、体现亮点。凡邀请台湾人士来校参加教育学术交流、参观考察等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前报至外事处,经校领导批准后报送省教育厅及省台办,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因时间紧急,请各单位于2013 年12月2日中午下班前将填写完整、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4年赴台交流项目申报表》《2014年在豫涉台活动项目申报表》交至外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至Fao@mail.ha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