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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实行“值班处长制”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17:27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便师生员工在报账时的财务签字手续,提高财务审签和报账效率,财务处决定自即日起实行“值班处长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财务处在致远楼一楼中厅显著位置设置“值班处长”告知栏,告知今日“值班处长”的姓名和办公地点;

2、师生员工报账时,需要根据财务处处长分工签字,分管处长不在时,直接找“值班处长”办理;

3、财务处实行“值班处长制”签字后,原来各处长的分工不变;

4、“值班处长”不能处理时,由“值班处长”负责向分管处长、处长沟通、协调。

特此通知,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员工予以监督和提出宝贵意见。

财务处

201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