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学校中层干部换届,按照《关于开展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河科大发〔2014〕16号)的相关要求,今年学工部将继续推动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现任校级领导还没有联系在校学生班级或联系的学生班级已毕业的,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征求意见并填写报名表;
2、现任党政机关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直属单位的正处级干部,已联系有在校学生班级的,可继续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联系班级情况见附件2);
3、现任党政机关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直属单位的正处级干部,还没有联系在校学生班级或联系的学生班级已毕业的,填写报名表(附件1)后直接发送到学工部思想教育科;
4、党政机关包括党委机关、纪委机关、行政机关和群团组织;
5、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直属单位包括: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信息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校医院、后勤集团公司。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于9月30日前将校级领导联系学生班级报名表汇总后,发送学工部思想教育科;
1、校级领导和正处级干部在申报所联系班级时,建议考虑自己所联系的学院与所学专业和居住地相关,以方便开展工作;
2、根据文件精神,各学院参照《关于开展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行安排学院正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
3、根据文件精神,如有特殊情况暂不能联系班级的干部在表格中说明情况,可暂不安排;
4、联系学生班级工作每年9月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2: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情况统计表(截止2016年7月)
附件3:《关于开展校级领导和处级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