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校学生公寓住宿条件不同,省发改委批复的住宿费标准较多,学生实际住宿与计划安排住宿有出入,本学年在批量划扣学生学费、住宿费时,造成住宿费收取与实际标准不符,为了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共同利益,做好2014-2015学年住宿费清算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多交住宿费的同学,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退住宿费表(样表见财务处表格下载)并附交款收据,然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到财务处人员收费科统一办理退款手续。
2、少交住宿费的同学,差额以班级为单位提供补交款名单表(样表见财务处表格下载),到财务处人员收费科办理交款手续。
3、请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督促办理此项工作;如无需退费的学院,做出书面说明并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后交至财务处人员收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