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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学校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12:00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学校2016年重点工作推进会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河南科技大学2016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中各项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督察督办工作

对于标注★的学校重点督查督办工作,由实施/牵头部门在每个月末,总结工作进展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1),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交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汇总;直至工作任务结束,上报工作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

二、其他重点工作

对于其他重点工作,由实施/牵头部门在规定“完成时限”的月末,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上报工作总结报告,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交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汇总。

三、上报材料内容要求

1.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要说明实施/牵头部门在当月完成此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标志性成果等,如有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也可以将内容列入其中。

2.工作总结报告按照“按时完成”、“延期完成”、“未完成”三种情况说明工作进展;若属于“按时完成”的,需列出重要标志或主要成果;若属于“延期完成”、“未完成”的,要说明主要原因。

3.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一般不超过300字。实施/牵头部门为两个(含)以上者,各部门均应按照有关要求总结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并报送材料。

四、报送时间要求

上报材料通过办公OA系统中的“督察督办工作流程” 在次月开始的2个工作日内提交。

五、定期通报制度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以电话催办、书面催办、现场催办、会议催办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办,并定期编发《督查督办简报》,对各部门(单位)落实学校重点工作的办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明确专人负责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编写、上报和问题反馈,确保重点工作的落实。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将会全力配合各部门(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共同促进学校2016年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七、问题反馈

在工作任务推进过程中出现问题,各部门及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进行反馈,并同时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汇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