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网 - 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度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12:24 / 人气指数: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14年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进展报告》,请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请务必在2015年1月13日前提交,不需上交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1、《结题报告》填写需要登录科学基金项目管理ISIS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或下载专有结题报告文件离线填写。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使用原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ISIS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2、请按照《结题报告填报说明》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见附件)要求填写。

3、结题报告中“项目摘要”指原项目计划书中填写的摘要信息,该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摘要”是需在结题报告中填写内容。

4、原《结题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中第三项,要求随纸质结题报告提供的附件材料,在电子化后上传即可,无需再随结题报告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5、《经费决算表》的填写要求见(附件)。项目负责人负责盖好“财务负责人章”、 “财务处公章”和“审计处公章”等三个章。“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章”和“科研管理部门章”由科技处在审核、上报《结题报告》后统一加盖。

6、负责人必须使用“成果在线”工具检索和收集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以规范格式直接导入结题报告。待发表或已经接收但没有正式发表的成果(含有接收函的论文)不得填入结题报告“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中,此类成果可在结题后3年内通过基金项目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提交。已经获得的成果但不能通过“成果在线”检索到时,可以通过“成果在线”的录入功能自行录入到“成果在线”系统中。

7、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后,只需打印系统生成的PDF版本。请于2015年2月27日将《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两份(要求双面打印,)上交科技处。

提醒注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联系人:刘江辉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