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17〕56号)精神,请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河南省高校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评估标准和细则》(见通知附件)要求,逐项自查党建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同时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最后形成自查报告。其中,党组织建设情况应详细说明党组织覆盖情况、党组织活动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等。自查报告电子版请于2017年10月23日前报送组织部zzb邮箱。
组织部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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