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项目的质量,请各单位尽快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论证会,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4日前,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
2、2月28日前,各单位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论证、初评,提出修改意见;
3、3月1日至3月2日,项目申请人根据意见修改申请书;
4、3月3日至3月7日;各单位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或将申请书送至校外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校外专家评审费由学校支出,请各单位于3月9日前将校外专家信息表和评审意见(专家签名)复印件各一份送至科技处,校外专家信息表电子版发至jihua@haust.edu.cn,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支付。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论证工作。各单位召开论证会前请提前告知科技处,科技处将派人参加。
联系人:刘江辉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