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整体安排,为了使2016届毕业生能按时、顺利离校,保卫处就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入学时户口迁移到我校,现已落实就业单位,户口迁往报到证载明的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如果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户口,或者个人不愿意将户口迁往报到证载明的单位,则只能迁回原籍。
2、入学时户口迁移到我校,现未落实就业单位,本人户口只能迁回原籍。
3、入学时户口没有迁入学校,而就业单位要求从学校迁出集体户口的,由所在校区保卫处综合科和辖区派出所协商解决。
1、时间安排:2016年6月15日~6月21日(不含双休日)集中办理。
2、办理办法:集中办理期间,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携带相关资料按所在校区到保卫处综合科进行办理。
1、户口迁往报到证载明的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单位,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回原籍的,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或由所在学院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证明。
3、集中办理时间段以外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联系所在校区保卫处综合科咨询解决。
开元校区:综合一科(开元校区图书馆110-1室); 65626110
西苑校区:综合二科(西苑校区北院大门西侧); 64231787
景华校区:综合三科(景华校区南院大门东侧); 64830321
周山校区:综合四科(周山校区大门西侧); 6428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