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为2015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评选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全校共有省级三好学生名额12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46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46个,经研究决定,采用按比例分配和统筹兼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配,其指标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1.日程安排:5月11-18日各单位评选、公示;5月18日上午12点前报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审核并在校园网主页公示,5月20日上报团省委学校部。
2.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学院把关,学校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3.各单位应认真组织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于5月18日12点前将以下推荐材料交校团委组织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1)《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A4纸,“院系意见一栏”盖学院行政章);
4.此次评选工作实行问责制。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