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积极探索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理论研究,丰富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省委高校工委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高发〔2016〕53号),启动2016年度高校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党建创新项目的申报,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实践价值,围绕本单位工作实际和党建工作优势,也可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和探索,自拟选题申报。一要有针对性。针对制约基层党建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选题,问题导向突出,有利于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二要有创新性。着眼于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选题,有利于提出新思路、建立新机制、形成新经验。三要有操作性。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立足于实际,着力于实效,形成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四要有实践性。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
此次申报,重点参照《高校党建创新项目申报指南》(试行)选题申报(见附件1)。
二、项目类别
党建创新项目申报分为A类项目(校级)和B类项目(院系级)。A类项目以学校党委为单位申报;B类项目以学校院系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一般为院系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项目组成员限7人以内(含项目负责人)。
三、立项审批
学校将推荐5项B类项目上报省委高校工委。经省委高校工委评审确定立项的,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对资助项目,按B类8000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四、项目管理
1.完成时限。党建创新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
2.中期评估。对完成时限在1年以上的资助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制度。B类资助项目中期评估,由校党委组织部门组织进行。
3.项目结项。获准立项的党建创新项目要按期进行结项和成效评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提交延期申请,经审批可缓期结项。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B类项目结项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进行。项目组应提交项目研究情况总结报告、研究成果和项目的实效性、典型性、成果运用等支撑材料。
4.成果运用。对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典型性、可操作性的党建创新项目研究成果,省委高校工委将择优结集出版,总结推广。对有重大理论突破和极具工作指导意义的,以适当方式予以奖励并向省或国家相关部门推荐。
五、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可申报B类项目,限报1项。
2.上报时间:2016年9月15日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表一式3份,送至博园A118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zb@haust.edu.cn。
联系人:李瑞广,联系电话:0379-64231437。
3.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建创新项目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加强指导,确保质量。
校党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