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2013年12月11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豫组通〔2013〕41号)》(见附件一)。请各单位按要求对《通知》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尤其是对违规兼职情况要认真摸排,检查是否还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是瞒报、漏报等情况。有关情况要于2016年6月30日10:00前以统计表格(见附件二,含电子版)形式报送党委组织部(zzb@haust.edu.cn),没有兼职(任职)情况的也要零报告。各单位还要于7月4日上午12:00前将《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三)送交组织部办公室(博园A112房间)。
各单位上报情况不得漏报、不得造假、不得拖延,上报的表格要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联系人:杨绍雷0379—64231099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