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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 10:19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党风廉政教育的对象是全校党员干部,重点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二、教育内容

1. 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河南省九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认清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2. 党纪法规教育。校纪委为配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组织编印了《河南科技大学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收录了近年来党内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4项。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做到知纪懂法,明白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3. 警示教育。学习《中纪委、省纪委、教育部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典型案例》、《河南省违法违纪领导干部忏悔录摘评》、《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监督50例》,观看警示教育录像,以人为鉴,常思贪欲之害,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绝不碰高压线,不越雷池一步。

以上学习资料从校园网纪检监察主页文件下载栏中下载,警示教育录像从廉洁教育栏反腐影院中点击观看。

三、教育方式

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党内组织生活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辅导报告、研讨交流、观看录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进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相关要求

1. 校属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安排好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中要有所体现。

2. 各单位每学期要开展1—2次相关教育活动,活动前将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情况以电子稿形式报校纪委办公室邮箱hkdjwjc3@haust.edu.cn。每次活动要做好记录,以备检查。

3. 为督促检查学习情况,校纪委将在下半年组织进行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中共河南科技大学纪委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