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3年全员聘任工作于2013年11月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要求,我校教职工应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现就我校签订聘用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学校全体事业编制人员(缓聘人员回校报到后7日内签订)。
二、有关说明
1.管理岗位人员,按2013年换届时任命或聘用文件明确的岗位职级填写。聘期为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之日起满三年。
2.专技岗位人员,按2013年9月1日前聘用的岗位职级填写。聘期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3.工勤岗位人员,按2013年9月1日前聘用的岗位职级填写。聘期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4.兼职人员(双肩挑)按主岗位填写。
5. 2016年8月31日之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视为签定聘用合同,聘期至本人法定的退休日期,不再签订书面合同。
6.2013年9月1日之后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聘期自报到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7.第一附属医院和护理学院校编人员的聘用合同正常签订,其院编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工作按照第一附属医院有关安排进行。
8.借用人员的聘用合同在原单位签订。
三、时间安排
1.领取合同:2014年12月23日—12月24日
各单位指定专人携带本单位在编人员名单到人事处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领取《聘用合同书》和《填写说明》等材料。
2.组织填写:2014年12月24日—12月31日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填写合同书,教职工在填写合同书时要严格按《填写说明》进行填写,不允许代签。因公差或病事假等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应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说明(包括是否认可合同内容及签订意见、时间),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缓签。属于缓签情况的人员应于回校工作后7日内及时补签合同。逾期不签的,视为拒签。
3.合同报送:2015年1月4日—1月5日
各单位应将签订好的聘用合同一式二份及《河南科技大学聘用合同签订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同时将《河南科技大学聘用合同签订汇总表》电子版发至rsk@haust.edu.cn。
4.2015年1月20日前,学校法人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一份由各单位领回返还本人,一份学校存档。
5.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人事处,咨询电话:64231424。
人 事 处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