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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机动车辆通行证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0日 10:48 / 人气指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及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办理换发机动车辆通行证的通知》安排,在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通行证办理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集中办证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经研究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通行证时间安排

通行证类型

校区

时间

地点

校属各单位公车及教职工(配偶)通行证

各校区

1月11日-12日

保卫处治安科

(开元校区工科6号楼209室)

联系电话:64270299

其它类型通行证

开元校区

1月12日

西苑校区

1月12日下午

保卫处综合二科

(西苑校区北院大门)

联系电话:64231787

景华校区

1月13日上午

保卫处综合三科

(景华校区南院大门)

联系电话:64830321

周山校区

1月13日下午

保卫处综合四科

(周山校区教学区大门)

联系电话:64282254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二、领取通行证的相关要求

1、校属各单位公车及教职工(配偶)通行证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并发放,在教职工领取新通行证时,应按要求回收旧通行证,并将旧通行证及回收情况登记表交保卫处治安科。

2、教职工家属及购房户、租房户所办理住宅区通行证和服务车辆、商户车辆所办理的校园通行证由办证人持车辆行驶证对号领取。

3、未在上述时间领取通行证的人员,可在1月14日、15日、19日到保卫处治安科领取。

三、通行证办理补充规定

1、关于教职工儿媳、女婿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

教职工儿媳、女婿的车辆可按《河南科技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管理暂行办法》中教职工子女车辆办理通行证的有关条款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后办理住宅区通行证。

2、关于一附院职工通行证办理办法

(1)一附院公车填写《河南科技大学通行证办理申请表(公车)》,加盖单位公章,凭行车证办理通行证。

(2)居住在景华校区家属院的职工(配偶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凭房产证、工作证(胸卡)、行驶证办理通行证。

(3)其他职工因教学需要进入教学区的,凭工作证(胸卡)出入校园。

3、教职工(配偶)驾驶车辆行驶证与本人姓名不符的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

(1)车辆行驶证为私人车辆,须由教职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申请表(个人)》备注栏中签字认可该车辆长期由该职工(配偶)本人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给予办理通行证。

(2)车辆行驶证为外单位公车,车辆所属单位应出具将该车辆配属该教职工(配偶)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由教职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机动车辆通行证办理申请表(个人)》备注栏中签字认可该车辆长期由该职工(配偶)本人使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给予办理通行证。

四、根据通行证办理情况,自2014120日起,正式启用新通行证,原有旧通行证一律停止使用。

请符合条件尚未办理通行证的车主尽快到保卫处治安科办理,以免给您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不便。

保卫处

20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