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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2016学年学生住宿费清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9日 09:45 / 人气指数:

各学院及学生班级:

因我校学生公寓住宿条件不同,省发改委批复的住宿费标准较多,学生实际住宿与计划安排住宿有出入,本学年在批量划扣学生学费、住宿费时,造成住宿费收取与实际标准不符,为了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共同利益,做好2015-2016学年住宿费清算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多交住宿费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退住宿费表(样表见财务处表格下载)并附交款收据,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到财务处人员收费管理科统一办理退款手续。

2、少交住宿费的学生,差额以学院为单位提供补交款名单表(样表见财务处表格下载),到财务处人员收费管理科办理交款手续。

3、研究生需要退住宿费的学生,将交款收据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老师处,由各学院研究生管理老师统一收齐整理后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到财务处人员收费管理科统一办理退款手续。

4、请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督促办理此项工作;如无需退费的学院,做出书面说明并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后交至财务处人员收费科。

5、各学院务必在10月10日之前将统计名单及交款收据交至财务处人员收费管理科办理退款、补款手续。

财务处

201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