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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高校就业中心开展的第二期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3年02月04日 23:27   |   人气指数:

各有关部门、学院:

为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定于2012年12月-2013年3月组织开展第二期华图教育大学生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华图创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基金资助对象为诚信守法、具有创业精神和能力、做好创业准备的高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2.具有优势互补、富有责任心、矢志创业的核心创业团队。

3.创业项目能体现时代特点,符合国家“十二五”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代表本地区或本学校大学生创业水平。

4.已实现公司化运作,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急需资金支持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考虑。

5.自愿遵守《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和监督,关心支持大学生创业公益事业。

6.获得所在高校重点推荐,自觉接受学校管理和指导。

四、申报要求

1.基金采取限额推荐、网上申报、分区评审的方式,由高校自主安排项目选拔申报工作。原则上每所高校申报创业项目不超过3个。

2.申请人统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创业项目信息,了解活动相关内容。网址http://cy.ncss.org.cn。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3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4.凡我校大学生申报项目需备案,备案到招生就业处或者校团委。

联系人:马东辉、徐家宁 电话:65627150 64231442

5、请各有关学院积极宣传,组织申报。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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