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财务处2018年12月5日下发了《财务处关于年终决算及报账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近期报账情况,现将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1.自通知发出以来,大部分单位和个人都比较积极,但仍有个别单位行动缓慢,请各单位负责人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相关人员,尽快处理现有业务,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2.为便于沟通,提高办事效率,项目经费报账时,须经办人或知情者亲自办理审批和报账手续。
3.为保证年终财政资金的及时支付,列入校内年度预算,已签订合同或已进入政府采购环节的项目,请尽快办理报账手续。对项目既未支出又未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的专项经费,年底将全部收回。如果用款单位2019年还需此项经费,请重新履行专项经费申请手续。
财务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