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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党委宣传部 /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6日 17:42 / 人气指数: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

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上线。根据豫高办〔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要以本单位党组织关系为依托,形成覆盖全校党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习组织。“学习强国”APP下载详见附件1。

(二)建好管理员、通讯员、评论员三支队伍。

1.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须设立1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学习组织的建立和日常学习管理工作。各基层党委所属每个支部须设立1名学习管理员,负责本支部学习组织的建立和日常学习管理工作。学习管理员下载“学习强国”APP后,按要求实名注册,并根据提示和要求逐步建立学习组织(学习组织名称必须是党委组织部备案的正式名称全称,不得随意简写、更改)。

2.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的学习管理员由学校管理员发送认证二维码进行组织认证;各基层党委所属每个支部的学习管理员需由本单位学习管理员发送认证二维码进行组织认证。

3.各支部学习管理员将本支部党员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录入系统,务必于2月26日前完成所有党员注册工作。

4.要动员和发动广大教师和理论研究专家等通过供稿系统提交优秀原创稿件,在学习平台上展示我校良好形象。

5.网评员要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网上舆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6.鼓励教职工中非中共党员和青年学生加入学习组织架构,自行安装注册手机APP登录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并获取相应积分。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收到通知后立即安排部署,抓紧明确本单位学习管理员,《学习管理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于2月23日(本周六)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LYJK@haust.edu.cn,该表纸质版和《注册人员统计表》(附件2))加盖公章于2月26日(下周二)前一并报送至致远楼313室。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务必做到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形成全员激活学习的浓厚氛围。

2.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推广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层层发动,营造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把平台学习积分作为考核党员干部学习成效的重要依据,确保所属党组织的党员活跃用户的持续性、稳定性。

三、工作考核

1.学校将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精神文明创建等考核内容。

2.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考核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定期对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注册、学习管理、通讯员供稿以及评论等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在建立学习组织和日常学习管理过程中,有疑问请咨询党委宣传部王菲菲老师,联系电话:18737966039,64278506。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