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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单位:学生工作处 /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16:46 / 人气指数:

各学院: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19〕78号)、《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河科大学〔2010〕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河南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科技大学2019年国家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人数

按2019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各学院应评名额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1.预选名单应在“河南科技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优秀毕业生,预选名单应广泛征求意见,预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各学院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定。

2.各学院应按照填表要求规范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以推荐书形式撰写)及其他附表,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所有表格均需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电子文档发至学生管理科邮箱:xsglk@haust.edu.cn

4.各学院请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18:00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开元校区致远楼212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5.学校审定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学生工作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