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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庆假期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保卫处 /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7:59 / 人气指数: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放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国庆放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各项安全工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强化检查,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学校“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开展以防火、防盗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如图书馆、档案室、网络中心、财务室、计算机房、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学生公寓、医院、基建工地、食堂食品库、配电房等)要狠抓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措施,加强防范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国庆放假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1.严格审批组织师生集体性外出活动,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外出师生的安全教育,注意出行安全。

2.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落实校内大型活动安保措施。

3.加强留校学生防火、防盗、防诈骗及用电安全的管理教育和学生公寓的防火、防盗工作;加强公寓夜间巡查,切实防范火灾和伤害事故的发生。

4.基建施工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5.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出入校园车辆和人员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假期校园治安巡逻力度,加大夜间巡逻频次,杜绝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国庆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严禁擅离职守。要强化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假期期间,保卫处校园110及各校区保卫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师生员工报警。具体电话是:

校园报警中心:64277110

保卫一科(开元校区):65626110

保卫二科(西苑校区):64231787

保卫三科(景华校区及周山校区):64830321

                                   保卫处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