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年1-4月物业补贴已于2019年9月30日发放到位,近日将发放2017年1-6月的精神文明奖和2018年年终绩效的另一半。其中年终绩效的个人所得税已于2019年1月第一次发放时全额扣除,请注意查收。
财务处 人事处
2019年10月10日
上一条:关于选拔2020年春季赴韩国国立全北大学交流生的通知 下一条:财务处关于批量办理建行工资卡免费短信提醒业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