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优秀科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意见》(洛人【2013】4号)工作要求,洛阳市科技局现对我市第二届市级优秀科技人才进行2019年年度考核,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要求
市级优秀科技人才是全市科技领域优秀人才的代表,对推动各单位工作开展乃至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努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标准程序,客观公正评价,确保年度考核质量。
在考核年度内,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其他有损市级优秀科技人才整体形象的行为,不宜再作为市级优秀科技人才,不再纳入考核范围。对调离本市工作的市级优秀科技人才,不再纳入考核范围,也不再享受市级优秀科技人才相关待遇。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2019年度市级优秀科技人才在思想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发挥、项目承担、业内示范和带动作用、行业技术创新和突破、学术成果、岗位贡献、年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经济和社会效益创造等方面的业绩情况。
针对上述内容,优秀科技人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考核档次为合格(称职);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或因失职给国家、集体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考核档次为不合格(不称职)。
对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者,不得享受市级优秀科技人才相关待遇。
三、考核方法和时间
考核工作由各优秀科技人才所在单位具体实施。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总结。优秀科技人才要认真总结2019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以《洛阳市优秀科技人才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形式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考核。所在单位根据优秀科技人才从事工作的性质,区别不同情况,对其一年来的综合表现,特别是业绩等情况进行考评,在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上出具考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11月11日前报科技处,电子版发至jihua@haust.edu.cn。
联系人:刘江辉 联系电话:64231781
科技处
2019年11月5日